【114年寒假】校總區學生社團定期規劃統籌經費補助金額公告,請於114/3/14(五)17:00前完成核銷!
★各社團經費補助金額如公告附件,並已登錄於社團資訊系統,請於114/3/14(五)17時前完成核銷!
核銷注意事項
一、E化帳務系統
報帳管理/部門經費報帳,部門代碼請輸入「114TA503」,費用別請選擇「(114201)114教學經常費」,
購案編號請輸入「T114A5030001」。
二、定期規劃統籌申請之活動,應於活動辦理前七至十四個工作天檢附社團活動申請表及活動企劃書,
依相關規定向課外組提出活動申請及取得辦理許可,否則視為放棄原分配之經費補助。
三、核銷申請時間/地點
(一)時間:114年3月14日(五)17時以前,逾期不得辦理核銷。
(二)地點:課外活動指導組(行政大樓102)。
四、核定經費係114年度經費,故請注意單據年份,請使用114年度合格單據進行核銷。(ex.113年單據皆不能於114年度核銷)
五、為使社團補助效益最大化,並保障所有社團之權利,於113年度起,將參考前期各社團核銷狀況,列入經費補助審核之考量。
※辦理依據:本校學生自治組織及學生社團活動經費補助辦法施行細則
核銷注意事項
一、E化帳務系統
報帳管理/部門經費報帳,部門代碼請輸入「114TA503」,費用別請選擇「(114201)114教學經常費」,
購案編號請輸入「T114A5030001」。
二、定期規劃統籌申請之活動,應於活動辦理前七至十四個工作天檢附社團活動申請表及活動企劃書,
依相關規定向課外組提出活動申請及取得辦理許可,否則視為放棄原分配之經費補助。
三、核銷申請時間/地點
(一)時間:114年3月14日(五)17時以前,逾期不得辦理核銷。
(二)地點:課外活動指導組(行政大樓102)。
四、核定經費係114年度經費,故請注意單據年份,請使用114年度合格單據進行核銷。(ex.113年單據皆不能於114年度核銷)
五、為使社團補助效益最大化,並保障所有社團之權利,於113年度起,將參考前期各社團核銷狀況,列入經費補助審核之考量。
※辦理依據:本校學生自治組織及學生社團活動經費補助辦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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